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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南农信社招聘考试金融考点复习之货币制度

发布时间:2014-10-26 13:45来源:弘新教育浏览:202 次

信用制度

 

  一. 、名词解释

 

  1.商业信用:是企业之间以赊销或预付款等方式相互提供的与商品交易直接联系的信用形式,除此之外还包括分期付款、预付定金、委托代销等,由于这种信用与商业密切相关,故称为商业信用,它是最基本的信用形式和信用制度的基础。

 

  2.银行信用: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以货币形式提供的信用,其表现形式主要有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和证券投资等。

 

  3.国家信用:又称政府信用,是国家或其附属机构作为贷贷主体而形成的信用关系,国家信用中国家即可以是债权主体,也可以是债务主体,后者更多一些。

 

  4.消费信用:是由工商企业或金融机构向消费者提供的,以满足其消费需求的信用形式,它有三种①商品赊销;②分期付款;③消费信贷,它有一次偿还和分期偿还两种形式。

 

  5.信用:直以来理论界把信用定义为以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为条件的借贷行为,但目前也存在一些新的解释,例如从新制度金融学角度分析,认为信用的实质是财产借贷或财产权利借贷,从信用在市场交易中所显示的隐契约特征分析,则以为信用是基用各种财产的当期或跨期交易,维护交易双方利益的制度规则。

 

  6.商业票据: 是企业之间由于信用关系而形成的短期债权债务凭证的总称,

 

  二、简述题

 

  1.信用制度的业务层面。

 

  答:①商业信用②银行信用③国家信用④消费信用⑤其他信用形式。它包括 :国际信用、公司信用、民间信用和合作信用。

 

  2.信用的三个发展阶段一

 

  答:①实物货币阶段的信用。它存在于人类历史发展早期,在实物交易制度下,交易者主要以实物货币作为借贷对象并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②金属货币阶段的信用。主要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直接以金属货币作为借贷对象的信用关系,在金属货币信用阶段,出现过高利贷信用即以收取高额利息为特征的借贷活动,也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信用形式。

 

  ③信用货币阶段的信用主要是不同经济主体的商品交易,劳动支付或其他融资要求所引起的借贷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