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四季江苏镇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4 10:44来源:弘新教育浏览:32 次
2016年四季度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已经结束,全科成绩合格的考生即日起6个月内按“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办理规范”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办理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
(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中专(含)以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如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在单位所在地的财政窗口办理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7)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所在地的财政窗口办理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校大(中)专学生,可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在学校所在地的财政部门窗口办理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8)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提供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书及该办理事项规定的资料。
附件: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
(注:上述资料复印件及表格统一使用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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