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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苏州市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补培训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15 14:54来源:弘新会计从业浏览:4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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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区会计人员:

  为方便会计人员补培训以前年度(2011年-2016年)因故未完成的继续教育,苏州市区(不包括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于3月1日起开放学习平台,凡没有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可以参加继续教育补培训,学习平台开放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30日。缴费采用网上支付方式,如需开具收据,请在学习平台上点击发票按钮提出申请,并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节假日休息)到苏州市财会教育中心(西中市127号)开具收据,逾期不予办理。

  由于会计从业资格政策调整中,目前2017年度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暂停,后续情况请关注“苏州会计之窗”网站的公告。

  苏州市财政局会计处

  2017年2月14日

  (责任编辑:郝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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