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农信社招聘备考知识点二十五
发布时间:2017-06-11 09:23来源:弘新教育浏览:48 次
2017河南农信社考试交流 439689690 ☞ 点击加群
课程咨询:18039558822微信/手机号
知识点:合同
知识点详解:
一、含义
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
二、合同的订立
1.要约– 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2.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知识点真题:
下列属于要约的是( )。
A.投标书 B.招标书 C.招股说明书 D.拍卖公告
答案:A
承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注:《合同法》第29条,【承诺延迟】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知识点真题:
对于非受要约人责任原因延误的承诺,该承诺( )。
A.有效 B.无效
C.要约人未表示不接受有效 D.要约人虽表示接受也无效
答案:C
三、合同效力
判断标准:
1.主体合格。2.意思表示真实。3.内容合法4.形式合法
(一)、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1)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2)显失公平的。
(3)受欺诈的。
(4)受胁迫的。
(5)乘人之危的。
知识点真题:
1.甲公司采取欺诈手段与受到欺诈的乙公司订立了一份合同,则该合同( )。
A.是无效合同 B.未成立 C.是可撤销合同 D.效力待定
答案:C
2.某甲的儿子患重病住院,急需用钱,某乙趁机表示愿意借给甲30000元,半年后加倍偿还,否则以甲的房子代偿,甲表示同意。根据合同法规定,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 )
A.因显失公平而无效 B.因显失公平而可撤销
C.因乘人之危而无效 D.因乘人之危而可撤销
答案:D
(二)效力待定主体不合格(由监护人,所有人决定)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3)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知识点真题:
在下列各种合同中,一般情况下( )的合同有效。
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未由法定代理人追认
B.无代理权人订立,被代理人未作表示
C.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相对人不知道其超越权限
D.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未经权利人追认
答案:C
(三)无效主要是内容不合法
(1)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命令。
知识点真题:
下列行为中,不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 )
A.某市财政局为当地一家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B.某男24岁,某女19岁,两人缔结婚姻并结为夫妇
C.某女被父母强迫与某男缔结婚约
D.甲乙双方明知是走私文物还进行买卖
答案:C
(责任编辑:木老师)
推荐文章

下一篇: 2017年河南农信社招聘备考知识点二十六
相关阅读
- 2017年河南农信社招聘备考知识点三十八2017-06-20
- 2017年河南农信社招聘备考知识点三十七2017-06-19
- 2017年河南农信社招聘备考知识点三十六2017-06-19
- 2017年河南农信社招聘备考知识点三十五2017-0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