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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平顶山汝州市招聘购买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7 09:06来源:网络浏览:34 次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豫政〔2011〕4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豫政〔2013〕59号)《汝州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实施方案(试行)》(汝政办〔2014〕9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工作人员。

  一、公开招聘的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的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工作人员20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

  三、公开招聘对象

  报考人员须是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中专但同时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汝州籍考生也可报考)。

  四、报考资格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热爱教育事业,能胜任幼儿园工作,服从本方案相关要求。

  (三)要求专业必须是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体育、艺术类、师范类、语言类、医学类等相同或相近专业。

  (四)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医学类专业人员须取得相应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考人员须是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

  (六)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标准。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

  1.违法、违纪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2013年以来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我市在岗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