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因偷拍试卷出售答案,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在洛阳获刑
发布时间:2014-11-21 13:49来源:弘新教育浏览:427 次
带着针孔摄像机进入考场,将试卷拍下来传出考场,场外“高手”迅速作答,事先购买答案的考生的“橡皮”上便会滚动播放答案。近几年,各种全国性大型考试之后不断曝出考试泄题、考生作弊被抓的事件。近日,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案件,7名犯罪分子在研究生考试、护士资格考试、二级建筑师考试以及司法考试等多项国家考试中通过向考生出售答案以及作弊工具,6人分别被判处三年零六个月至六个月有期徒刑。
通过无线电波端掉作弊团伙
2013年1月份研究生考试中,洛阳无线电管理局的工作人员通过检测,发现在考场附近有强烈无线电信号。经过层层追查,工作人员发现信号是赵某传出,当即联系警方将其抓获。
与此同时,在考场内也发现了有考生正在利用赵某传出的答案作弊。这些考生都将一个白色的橡皮(用来接收答案的“作弊屏”)带进了考场。橡皮上有一个很小的液晶显示器,考试开始半小时后,便会通过显示每道题答案关键字的方式,协助考生作弊。
2013年1月10日,赵某被洛阳市公安局安乐分局刑事拘留。警方顺藤摸瓜,发现赵某参与的是一个层层转卖答案的作弊团伙,赵某只是最底层的“贩子”:哈尔滨人邸某、岳阳人张某通过网络,从自己加入的QQ群,先后获取了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答案、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部分试题答案和2012年护士资格考试试题答案、2012年全国司法考试试题答案。邸某和杨某将考试答案出售给洛阳人陈某,陈某又将答案转售给赵某。同时,赵某还从其他的QQ群,买到了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和2012年经济师考试试题答案。
犯罪分子从网上买来考生信息
为了将答案卖出去,考试前夕,赵某便到各个高校附近贴“助考”小广告。他还加入了倒卖个人信息的QQ群,花钱买来了考生的信息,并挨个给考生打电话、发短信售卖答案,价钱从几百到几千元不等。赵某也从网上买来作弊的接收器,做好“配套服务”。
考试过程中,赵某还找来了自己的同学和好友帮忙。由于答案接收器必须在一定范围内才能收到信号,每次考试前,赵某都会在考场附近提前租房,或者由自己的同学王某将车开到考场附近,在车上传答案。整个过程中,赵某的朋友冯某、徐某、安某也都在赵某向考生发送答案过程中予以各种帮助。
案发后,邸某、张某均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被抓获。近日,此案7名涉案人员在洛龙区法院受审。法院审理后认为,7名被告人违反国家保密法规定,以刺探、收买的方式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其中,被告人赵某、陈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情节严重。被告人徐某、王某、冯某在本案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其中,冯某犯罪情节轻微,对其应免予刑事处罚。
最终,6名被告分别被判处三年零六个月至六个月的有期徒刑。该案上诉至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后,维持原判。
七人中两人是在校学生
近几年通过高科技手段,在考试中向考生传答案的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在买卖考试答案的案件中,上游卖家提前联系下线的买家,下线的买家再联系考生。开考后,有人以考生身份进入考场,利用偷拍设备将试卷拍下,传到考场外。“枪手”在场外以最快的速度完成试卷,将答案传到内部的QQ群中,买家再将答案传到考生的接收器上。“他们分工明确,大部分信息都是在网上进行售卖,已经形成了产业链条。”
除了严密的分工,从事此类犯罪的还多为刚刚走出校园的大学生。据该书记员介绍,这起案件的7名犯罪人中,有5名本科毕业,1人本科在读,1人研究生在读。
考生购买答案有可能触犯刑律
出售答案以及作弊设备的人涉嫌犯罪,那么对于购买答案的考生又有何惩罚呢?该办案书记员提醒,虽然目前法律主要惩罚的是出售答案的人。但如果考生购买多门答案,情节严重会构成刑事犯罪。在很多考试中,会提前让考生签诚信协议,一旦发现有作弊,几年内都不能再参加考试,甚至在档案中留下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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