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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滨州市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7 17:13来源:弘新教育浏览:11 次

  关于办理我市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滨人考函〔2017〕16 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和驻滨有关部门、单位:

  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下发我市,现将发放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

  证书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和驻滨有关部门、单位人事科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不对考生个人发放。

  二、时间安排及需提交的材料

  办理证书时请携带由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领取证书介绍信、领取证书人员身份证原件、通过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盖章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准考证、近期1寸彩照1张、2寸彩照1张(1寸照片粘贴在登记表上,2寸照片粘贴在资格证书上),于2017年5月4日-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送滨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证书。

  三、地址:黄河四路、府右街37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邻四层办公楼三楼301室,联系电话:3363933。

  有关《资格考试登记表》的详细填写说明请查阅滨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证书办理流程。领取证书后,请务必将“证书管理号、证书编号”填写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指定位置。

  附件: 领取证书介绍信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