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6年行业创新发展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8 14:22来源:弘新教育基金从业分校浏览:48 次
各公募和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中后台服务机构:
为全面体现行业创新发展成果,《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年报(2016)》面向各类公募和私募资产管理行业征集行业创新发展成果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创新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与业务创新、公司治理创新、中后台服务创新以及“互联网+”创新等成果。
(2)请从本公司和全行业两个层面分别总结创新发展成果,重点突出,详略得当,可参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年报(2015)》第十章“行业创新”全文。
(3)成果报告提交截止日为4月30日。
感谢贵司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方思源 66578218 fangsy@amac.org.cn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责任编辑: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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