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级金融专业考试知识点【第四章】:第三节
发布时间:2017-04-20 16:45来源:弘新教育浏览:7 次
第四章 金融市场
第三节 资本市场
知识点一、证券市场概述
(一)证券的概念
证券一般是指有价证券,即具有一定的票面金额,证明持券人有权按期取得一定收入的所有权或债权证书.广义的有价证券包括运货单、提货单等商品证券和汇票、支票等货币证券以及资本证券;而狭义的有价证券专指资本证券,包括股票、债券及其衍生品种.
(二)证券市场的概念及特征
证券市场是有价证券发行与流通所形成的市场,包括证券发行市场和证券流通市场.
证券市场具有如下特征:首先,在交易性质上,借贷市场的交易形成的是债权债务关系,而证券市场的交易是通过买与卖形成买卖关系.其次,交易双方关系的稳定性方面,在借贷市场上合同签订后到清偿前,交易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固定不变;而在证券市场上筹资人相对稳定,但其对方即股权所有者或债权人由于证券的转让性却是不固定的.
再次,在收益来源上,借贷市场上的收益来自于利息;而证券市场上的收益不仅来自于利息或股利,还来自于证券价格波动的差价收益.最后,在风险方面,借贷市场上资金供求双方是间接融资关系,风险小但收益低;而证券市场上资金供求双方是直接融资关系,收益高但风险较大.
(三)证券市场的参与者
(1)证券市场的主体.证券市场的主体包括证券发行人和投资者.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集资金而发行股票和债券等证券的政府、金融机构或工商企业;证券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资金供给者,可分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主要有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和社会公益基金,其中金融机构是证券市场上主要的机构投资者.
(2)中介机构.证券中介机构是连接证券筹资者和投资者的桥梁,是证券市场运行的核心,包括证券经营机构和证券服务机构.证券经营机构又称证券商,其主要业务有代理证券发行、代理证券买卖或自营证券买卖、证券市场研究及咨询服务等.
证券服务机构是那些依法设立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机构,包括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
(3)自律性组织.证券业协会是证券市场的自律性组织,其职责是协助监管机构组织会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制定规则、组织培训和业务交流、调解纠纷等
(4)监管机构.监管机构的设置取决于证券法律体系和证券监管模式.我国对证券监管的政府机构是国务院领导下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知识点二、证券市场的交易对象
(一)股票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用以证明投资者的股东身份和权益,并据以获得股息和红利的凭证.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上市公司长期存在着一种特殊的"股权分置"现象,也就是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将股票分为国家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和外资股.外资股按上市地可分为境内上市外资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境内上市外资股是指股份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募集但在我国境内上市的股票.境外上市外资股是指股份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募集并在境外上市的股票,如在香港上市称为H股,在纽约上市称为N股.由于不同主体持有的股份流通权不同,有违股份制的基本原则,所以近年来,我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已按有关规定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以实现股票的全流通,真正体现"同股同权同利"的原则.
(二)债券
债券是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等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按照发行主体的不同,债券可分为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金融债券.
(三)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是集中众多投资者的资金,委托专门的机构管理和运用,主要投资于股票、债券等证券的一种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
(四)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指持有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将其转换为发行公司股票的债券.债券转换以后持有者的身份也相应发生改变,即由公司的债权人转换为公司的股东.转换条件一般在债券发行时就作出规定,包括转换比例、转换价格和转换期限.转换比例是指一定面额的可转换债券可以转换的股票的股数;转换价格是指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时每股股票所需要的金额
知识点三、证券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
(一)证券发行市场
证券发行市场一般没有集中固定的场所,是一种无形市场.证券发行市场的参与者主要包括发行者、认购者和承销者.发行者是指通过发行证券以筹集资金的资金需求者,一般包括政府或其所属机构、金融机构、企业,它是原始证券的供应者;认购者是指为获得收益而认购证券的资金供应者,包括各类企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和个人;承销者是指代理证券发行的中介人,包括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等.承销者起着发行者与认购者之间的桥梁作用.
(二)证券流通市场
证券流通市场主要有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市场两种形式
知识点四、证券交易程序
下面以我国证券交易所场内交易为例,来说明证券交易的基本程序.一般来说,证券交易主要分开户、委托、竞价成交、清算、交割和过户等步骤.
(一)开户
投资者欲进行证券交易,首先要开设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是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用于记载投资者持有的证券种类、名称、数量及相应权益和变动情况的账册,是证明股东身份的重要凭证.开立证券账户后,投资者还要选择一家证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才能委托买卖股票.资金账户用于记录投资者资金的余额及变动情况.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的是托管券商制度.
(二)委托
开户后,投资者就可以在证券营业部办理证券委托买卖.按委托价格分,委托指令有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两种.市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发出委托指令时,要求经纪商按当时的市场价格买进或卖出某种证券.限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发出委托指令时,要求经纪商按限定的价格或更有利的价格买卖某种证券,即必须以限价或低于限价买进证券,以限价或高于限价卖出证券.
在委托未成交之前,委托人有权变更和撤销委托,冻结的资金或证券及时解冻.而一旦竞价成交,买卖即告成立,成交部分不得撤单.
(三)竞价成交
证券竞价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价格优先的原则是在买进证券时,较高的买进价格申报优先于较低的买进价格申报;卖出证券时,较低的卖出价格申报优先于较高的卖出价格申报.时间优先原则是对于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申报,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其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证券竞价交易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
(四)清算、交割与过户
清算是为了减少证券和价款的交割数量,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对每一营业日成交的证券与价款分别予以轧抵,计算证券和资金的应收或应付净额的处理过程.通过对同一证券经纪商的同一种证券的买与卖进行冲抵清算,确定应当交割的证券数量和价款数额,以便于按照"净额交收"的原则办理证券和价款的交割.
交割是证券买卖双方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收付应收应付款项和证券的过程.即买方交付一定款项获得所购证券,卖方交付一定证券获得相应价款.
证券买卖成交后,办理变更股东或债权人名簿记载的手续称为过户.
知识点五、证券交易费用
投资者买卖证券应支付各种费用和税金,包括委托手续费、佣金、印花税、过户费等.
(一)委托手续费
委托手续费是投资者在办理委托买卖时,向证券经营机构缴纳的主要用于其通信、设备、单证等方面开支的费用.该项费用一般按委托的笔数计算,由证券经营机构根据需要收取,没有统一的标准.有的证券经营机构出于竞争的考虑而不收手续费.
(二)佣金
佣金是投资者按证券买卖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的用于证券经营机构经纪费、证券交易所交易经手费及管理机构监管费等方面开支的费用.交易品种或交易场所不同,佣金的标准也不同.
(三)印花税
印花税是根据国家税法在股票成交后,对买卖双方投资者按照规定的税率分别征收的税金.为保证税源,简化交款手续,我国现行的做法是由证券经营机构代扣代缴.我国股市印花税税率有过数次调整.
(四)过户费
过户费是股票、基金的交易双方买卖成交后为变更股权登记所支付的费用,属于证券登记清算机构的收入,由证券经营机构代为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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