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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级保险考试知识点【第四章】:第2节

发布时间:2017-04-21 17:23来源:弘新教育浏览:8 次

  第四章 普通财产保险

  第2节 企业财产保险

  一、企业财产保险的基本内容:

  (一)可保标的和不保标的

  1.可保财产:

  (1)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含租赁)和室内装修材料

  (2)机器及设备

  (3)工具、仪器及生产用具

  (4)管理用具及低值易耗品

  (5)原材料、半成品、在产品、产成品或库存商品、特种储备商品

  (6)账外及已摊销的财产

  注意:建造中的房屋、建筑物和建筑材料等也属于财产保险的可保财产;

  2.特约可保财产

  (1)市场变化大、保险金额难以确定的财产。如金银、珠宝、首饰、古玩、艺术品等

  (2)价值高、风险特别大的财产。如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桥梁、码头等

  (3)风险大,需要提高费率的财产。如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等。

  3.不保财产(请重点记忆):

  (1)土地、矿藏、森林、水产资源等;

  (2)货币、有价证券、票证、文件、账册、技术资料、图表等难以鉴定其价值的财产;

  (3)违章建筑、非法占有的财产,以及正处于紧急状态的财产。

  (4)未经收割的农作物及家禽、家畜和其他家养动物。

  (二)保险金额的确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考点)

  1.固定资产的保险金额

  (1)按账面原值投保

  (2)按重置重建价值投保;

  (3)按投保时实际价值协议投保;

  2.流动资产的保险金额(物化流动资产和货币形态的流动资产,注意物化流动资产的界定)

  物化流动资产:表现为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及库存商品等;

  货币形态的流动资产:现金、银行存款等;

  保险人通常只负责物化流动资产的保险,对非物化流动资产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

  保险人通常有两种保险金额确定方式供被保险人选择:

  (1)被保险人物化流动资产最近12月的平均账面余额投保。

  (2)被保险人物化流动资产最近账面余额投保。

  (三)保险费率的厘定

  我国现行的普通财产保险费率采用的是分类级差费率制,具体包括:

  1.工业险费率

  2.仓储险费率

  3.普通险费率

  [例题]:我国现行的普通财产保险费率采用的是( )。

  A.分类级差费率制 B.单一费率制

  C.综合费率制 D.长期费率制

  [答案]:A

  [解析]:我国现行的普通财产保险费率采用的是分类级差费率制

  (四)保险责任范围的确定(五大类)(考点)

  1.列明的自然灾害。如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等

  2.列明的意外事故。如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

  3.特别损失承担的责任。如被保险人自有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即所谓的“三供”设备)因前述列明的保险责任遭受损害,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三停”事故)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等

  4.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财产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5.发生保险事故时,为了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被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采取施救、保护、整理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例题]:普通财产保险责任范围所称的“三供”设备是指( )。

  A.供电、供水和供气设备

  B.企业各类型设备的三大分类

  C.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确认的设备

  D.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等设备

  [答案]:A

  [解析]:属于特别损失应承担的责任

  (五)赔偿计算办法

  1.固定资产的赔偿计算方法:

  全损的:按保险金额予以赔偿(以不超过重置重建价为限)

  部分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

  2.流动资产赔偿计算方法(两种方法,看一下即可):

  (1)按最近12个月账面平均余额投保的财产发生全部损失,按出险当时的账面余额计算赔偿金额;部分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

  (2)按最近账面余额投保的,全损时按保险金额赔偿;部分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

  二、企业财产保险险种(考点)

  1.基本险;(火、爆、雷,天坠物+前述的3、4、5)

  2.综合险;(基本险+自然灾害)

  3.附加险:常见的有利润损失险(营业中断保险)、盗抢险等